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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房遭遇“穗六条” 400多万房款打水漂?

信息时报  2014-08-28 09:55

[摘要] 去年7月,街坊李小姐在番禺一楼盘为其母刘姨买下一间面积273平方米的房子养老,至今李小姐已缴纳3次房款,并支付了母亲一年的社会保障金。然而,去年11月突如其来的“穗六条”,让李小姐的母亲无法过户。

去年7月,街坊李小姐在番禺一楼盘为其母刘姨买下一间面积273平方米的房子养老,至今李小姐已缴纳3次房款,并支付了母亲一年的社会保障金。然而,去年11月突如其来的“穗六条”,让李小姐的母亲无法过户。此后,李小姐多次与开发商交涉,试图取回自己已缴纳的房款,但遭遇开发商的一再推搪。无奈之下,李小姐将开发商告上法庭。昨日,大石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。

穗六条影响 穗六条政策

付了400万,过不了户

据李小姐介绍,去年7月她为母亲在该楼盘买了一套房,“当时也为母亲缴纳了一年的社保。”李女士说,房子价值550万元,当时签订的认购书规定,从2013年7月到2014年9月分4次缴纳房款。截至今年8月,李女士已缴纳3次共400多万元房款。

然而,去年11月广州市出台“穗六条”重新划定了购房者的购房资格,对外地人购房的准入门槛提高,要求限购一套住房的外地家庭提供“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”,而之前外地人在广州买房需连续缴纳个税和社保的年限为1年。“一听到政策有变动,我赶紧与售楼部沟通。”李小姐说,当时售楼部回应称“会积极与房管局商榷,可能11月份前签署购房协议的业主,按照原来的规定缴纳一年的社保就可以过户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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